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人才交流和档案中心关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要求,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文件精神,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经我院对2027届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有24人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附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信息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