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人才到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现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第一轮次招生,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复试命题、考核小组专家遴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及保密培训。
2.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申请-考核制”复试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且外语考核通过(或者外语免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专业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授组成。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不得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5. 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一年级在读硕士生原则上应为本硕连读或提前修读硕士生;
6. 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三等以上(含三等)学业奖学金或1次国家奖学金,原则上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优异。科研发展潜力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此项规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7. 经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5. 考生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能够非定向全脱产在学校学习(高校教师报考类别按定向报考,按非定向对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转至黑龙江大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鼓励毕业三年内的硕士生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6. 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7.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申请人在申请前3年(2023年1月1日—申请日)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 SCI/SSCI/A&HCI四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分区为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为准),申请时须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网络首发、论文录用通知或检索证明等证明论文确定发表的材料。若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国家奖学金或三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优异;“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8. 经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9. 学术成果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考生的年龄可放宽1至2岁,对发表成果的年限也可适当放宽。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硕博连读”考生的奖学金、课程成绩;“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年龄、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研究构想、外语水平等),审核意见将在信息管理学院官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到初试和复试阶段。
(二)初试
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外语水平考试相关要求由研究生院在官网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如考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初试外语免考(申请外语免考考生请随其他申请材料附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新TOEFL)成绩达到8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以上;
4.GRE成绩新标准300分以上;
5.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受到学历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位证书获国家教育部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6.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的考生第二外国语水平参照上述条件要求。
(三)复试
1. 复试形式
(1)通过学校外语水平测试,并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和符合外语免考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专业考核时长不少于40分钟。
(3)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4)专业考核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复试小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5)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两部分。专业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生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也可包括对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及材料阅读能力等。同时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阅读附件《黑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环节将签字纸质版承诺书交至复试秘书处。
五、成绩计算
考生专业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流程执行,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在复试组织过程中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七、纪律与要求
1.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驻校纪检监察组监督并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305。
八、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及与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12日